【注意事项】: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 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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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小儿滋补剂。用于小儿脾胃虚弱,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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