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患者服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发热、呕吐、腹泻加重,或出现其它严重并发症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口干舌燥、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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