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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处方 医保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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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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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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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熊去氧胆酸胶囊
熊去氧胆酸胶囊
主要成分

其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其结构式为:C10H18O6N3S

化学名称为:3α,7β-二羟基-5β-胆甾烷-24-酸。

生产企业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科瑞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265

国药准字H201232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用于治疗: 1.胆汁淤积性肝病,包括慢性肝病伴肝内胆汁淤积,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 2.胆固醇性结石; 3.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4.胆汁反流性胃炎; 5.异体器官移植排异反应; 6.胆源性胰腺炎;

用法用量

1.给药途径:  1.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1.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2.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l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  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  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  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  脂肪肝:1.8g,qd,iv,30天;  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  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2.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2.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1.固醇性胆囊结石和胆汁郁积性肝病按时用少量水送服。按体重一次10mg/kg溶石治疗:一般需6~24个月,服用12个月后结石未见变小者,停止服用。治疗结果根据每6个月进行超声波或X射线检查判断。 2.胆汁反流性胃炎晚上睡前用水吞服,必须定期服用,一次一粒(250mg),一日一次。一般服用10~14天,遵从医嘱决定是否继续服药。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1.急性胆囊炎和胆管炎患者禁用;胆道阻塞(胆总管和胆囊管)患者禁用;如果胆囊不能在X射线下被看到、胆结石钙化、胆囊不能正常收缩以及经常性的胆绞痛等不能使用熊去氧胆酸胶囊;   2.老年患者慎用;   3.妊娠期前三个月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和儿童应谨慎用药,尤其是肌内注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无禁忌。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并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视。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前三个月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用于治疗: 1.胆汁淤积性肝病,包括慢性肝病伴肝内胆汁淤积,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 2.胆固醇性结石; 3.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4.胆汁反流性胃炎; 5.异体器官移植排异反应; 6.胆源性胰腺炎;

药理作用

1.还原型谷胱甘肽是含有巯基(SH)的三肽类化合物,在人体内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解毒作用等重要生理活性。 2.本品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和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到辅酶作用,是甘油醛磷酸脱氢酶的辅基,又是乙二醛酶及丙糖脱氢酶的辅酶。 3.本品能激活体内的SH酶等,促进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的代谢,以调节细胞膜的代谢过程。 4.本品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结合生成减毒物质。

熊去氧胆酸在人胆汁中占很少一部分。经过口服熊去氧胆酸后,通过抑制胆固醇在肠道内的重吸收和降低胆固醇向胆汁中的分泌,从而降低胆汁中胆固醇的饱和度。可能是由于胆固醇的分散和液体晶体的形成,而使胆固醇结石逐渐溶解。依据现有的知识,熊去氧胆酸胶囊治疗肝和胆汁郁积疾病主要是基于通过亲水性的、有细胞保护作用和无细胞毒性的熊去氧胆酸来相对地替代亲脂性、去污剂样的毒性胆汁酸,以及促进肝细胞的分泌作用和免疫调节来完成的。

注意事项

1.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 2.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 3.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5.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熊去氧胆酸胶囊必须在医生监督下使用。   主治医师在治疗前三个月必须每4周检查一次患者的一些肝功能指标如AST(SGOT)、ALT(SGPT)和γ—GT等,并且以后每3个月检查一下肝功能指标。   为了评价治疗效果,及早发现胆结石钙化,应根据结石大小,在治疗开始后6~1O个月,做胆囊x射线检查(口服胆囊造影)。于站立位及躺卧位(超声监测)拍x射线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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