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胆道疾病(胆囊/胆管结石、胆囊/胆管炎等炎症)相关的平滑肌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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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屈他维林。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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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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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53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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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胆道疾病(胆囊/胆管结石、胆囊/胆管炎等炎症)相关的平滑肌痉挛。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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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推荐成人常规用量:本品每日使用40-240mg(分1-3次使用),肌肉注射。 2、急诊用药: (1)急性结石绞痛(肾性和/或胆源性):本品40-80mg,静脉内缓慢注射(大约30秒)。 (2)其它腹部痉挛性疼痛:本品40-80mg,肌注,必要时可重复使用,每日最多3次。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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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的有效成分或对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例如大豆卵磷脂)。 2、对焦亚硫酸钠过敏者禁用(见【注意事项】部分)。 3、严重的肾衰竭或肝衰竭的患者禁用。 4、严重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低输出综合征)禁用。 5、儿童。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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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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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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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胆道疾病(胆囊/胆管结石、胆囊/胆管炎等炎症)相关的平滑肌痉挛。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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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研究报告表明,以下至少是可能和屈他维林的使用有关的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0%;常见:≥1%<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未知:不能从有效的数据中估计出来)和系统器官描述如下: 1、心脏功能紊乱:罕见:心悸,低血压。 2、神经系统失调:罕见:头痛,眩晕,失眠。 3、胃肠道紊乱:罕见:恶心,便秘。 4、免疫系统失调: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皮疹,搔痒症)。 5、未知:使用注射剂有致死性及非致死性过敏性休克报道。 6、总体失调及用药部位反应: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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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低血压的情况下使用本品时应更加小心。 2、由于存在虚脱的风险,当通过静脉输液途径使用本品时,患者需严格卧床。 3、对于焦硫酸钠过敏的患者,应避免胃肠外途径给药(见【禁忌】部分)。 4、当妊娠妇女应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如果患者有眩晕经历,使用本品应该避免进行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如驾驶和操纵机器。 6、本品含有焦亚硫酸盐,可能导致易感人群出现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症状和支气管痉挛,尤其是对那些有哮喘或过敏史的患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能获得的妊娠妇女的临床数据有限。尽管本品对于妊娠和胚胎/胎儿的发育,动物实验并没有表明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但孕妇使用仍需慎重。 (2)目前没有关于动物乳汁中是否分泌本品的研究。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3)对于针剂:屈他维林在分娩时禁止使用。 8、儿童用药:尚未在儿童临床研究中对本品加以评估。儿童禁用。 9、老年用药:目前尚无有关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特殊注意事项。 10、药物过量:屈他维林过量可伴有心脏节律和传导异常,包括完全性束支传导阻滞,心脏骤停,这些可能是致命的。本品药物过量的情况下,应严密监测病人,并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