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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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屈滨。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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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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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40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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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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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治疗多毛细胞白血病时的建议剂量为克拉屈滨0.09mg/kg/d,作24小时的连续滴注,连用7天。不推荐其它的用药方案。根据已有经验,如患者对初始疗程无效,增加疗程不会获得更大利益。临用前按计算量从安瓿中抽取克拉屈滨注射液,加入到贮有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的瓶中(或袋内),混匀后作静脉滴注。全部程序须严格按无菌操作常规进行,每天配药一次,供当天静脉滴注之用。 2、因为缺乏足够的配伍试验,不推荐与其它稀释液配伍使用。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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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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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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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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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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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尚缺乏在中国人使用的安全性数据。 2、大多数皮疹均较轻微,且发生于正接受或最近已接受可引起皮疹药物治疗(例如别嘌醇或抗生素)的患者。 3、淋巴细胞分析显示,克拉屈滨的治疗与CH4计数的长时间减少有关。治疗前平均CD4计数为766/μl。平均CH4计数的最低值为272/μl,发生于治疗的第4-6个月。治疗后15个月,平均CD4计数<500μl。虽然9个月后才观察到CD8计数增加,但总的来说CD8与CH4的变化趋势相似。目前尚不清楚CD4淋巴细胞长时间减少的临床意义。 4、另一未知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为骨髓细胞长时间过少。两项关键的临床试验表明,4个月后42/124(34%)患者的骨髓细胞构成<35%。细胞过少最近发生于第1010天。目前尚不清楚细胞过少是骨髓纤维化引起还是克拉屈滨毒性引起。对外周血细胞计数无明显临床影响。 5、安全性数据来源于国外196位毛细胞白血病患者:起初的124位患者,加最初入选截至后在相同两中心入选的其他72位患者。毛细胞白血病患者的第1个月临床研究提示,严重中性白细胞减少率为70%,发热率为69%,感染率为28%。开始治疗的第一个14天内经常报道的其他不良反应包括:疲劳(45%)、恶心(28%)、皮疹(27%)、头痛(22%)和注射部位反应(19%)。大多数非血液学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开始治疗的第一个月经常观察到骨髓抑制。70%的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37%的患者出现严重贫血,12%的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治疗第一个月28%的患者出现感染,6%的患者出现严重感染(例如败血症、肺炎),余下的为轻或中度,几位患者的死亡应归因于感染和/或与疾病有关的并发症。治疗第二个月感染的全部发生率为6%;这些感染为轻至中度感染,未出现严重的系统感染。三个月后每月感染发生率均小于或等于治疗前的发生率。治疗第一个月11%的病人出现严重发热。不到1/3的发热患者出现感染。参与试验的196位患者中有19位于治疗前一个月出现感染。治疗第一个月54位患者出现感染:23位为细菌性感染,11位为病毒性感染,11位为真菌性感染。7/8的带状疱疹患者发病于治疗第一个月。14/16的真菌感染患者发病于治疗开始的2个月。实际上所有感染病人都据经验进行抗生素治疗。 6、大多数患者的恶心也较轻微,不伴随呕吐,不需用止吐剂治疗。应及早控制需用止吐剂治疗患者的恶心,最常用药物为氯丙嗪。 7、治疗开始2周内出现的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不论是否与药物有关)包括: (1)全身系统:发热(69%)、疲劳(69%)、寒战(9%)、虚弱(9%)、发汗(9%)、不适(7%)、躯干痛(6%)。 (2)胃肠道系统:恶心(28%)、食欲减退(17%)、呕吐(13%)、腹泻(10%)、便秘(9%)、腹痛(6%)。 (3)血/淋巴系统:紫癜(10%)、瘀点(8%)、鼻衄(5%)。 (4)神经系统:头痛(22%)、头昏(9%)、失眠(7%)。 (5)心血管系统:水肿(6%)、心动过速(6%)。 (6)呼吸系统:异常呼吸音(11%)、咳嗽(10%)、异常胸音(9%)、呼吸短促(7%)。 (7)皮下组织:皮疹(27%)、注射部位反应(19%)、瘙痒(6%)、红斑(6%)。 (8)肌肉骨骼系统:肌痛(7%)、关节痛(5%)。 7、与静脉注射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反应(例如变红、肿胀、疼痛),血栓形(2%)、静脉炎(2%)、导管破裂(1%)、这些不良反应由输入过程和/或内在导管(而不是药物或溶媒)引起。从第15天到最后的随访,发生率大于5%的不良反应包括:疲劳(11%)、皮疹(10%)、头痛(7%)、咳嗽(7%)、不适(5%)。 8、下面对药物大批供应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描述。这些不良反应主要的都已在接受多疗程克拉屈滨注射液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报道过: (1)血液学:伴有长时间各类血细胞减少的骨髄抑制,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于治疗后几周的溶血性贫血在淋巴样恶性肿瘤患者体内报道过。 (2)肝:胆红素和转氨酶出现可逆的轻微增加。 (3)神经系统:神经病学毒性,然而,按克拉屈滨注射液的标准给药方案治疗很少有严重神经毒性的报道。 (4)呼吸系统:肺间质浸润为大多数病人感染的病因。 (5)皮肤/皮下组织:荨麻疹,嗜曙红细胞过多。正接受或最近已接受可引起这些综合症的其他药物。(例如别嘌醇或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出现过Stevens-Johnson和毒性表皮坏死松解。 9、由于克拉屈滨注射液可传递免疫抑制,所以治疗急性期可出现机会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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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有效抗肿瘤药,同时也具有严重的潜在毒副作用。因此,本品应在三级甲等医院使用,应在有抗肿瘤治疗经验的临床医生指导下使用。 2、在用本品治疗的患者特别是高剂量时通常可观察到严重骨髓抑制,包括中性白细胞减少、贫血和血小板减少。参与临床研究的大多数患者在治疗开始时都具有血液学损害(为毛细胞白血病活动期的临床表现)用本品治疗后,外周血计数恢复前血液学呈现进一步损伤。治疗开始的第一个2周内,平均血小板计数、ANC和血红蛋白浓度下降,然后分别于第12天、第5周和第8周增至正常值。治疗的第一月应着重注意本品的骨髄抑制作用。治疗的第1个月有44%的患者补充RBCs,14%的患者补充血小板。因此,本品从给药开始最初4至8周内,除了连续注意患者的体征变化外,须定期作血液学检査,以便及时发现患者是否出现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以及潜在继发的感染或出血。与使用其他有效化疗药一样,应监测患者,特别是肝、肾功能失调患者的肝、肾功能。 3、治疗中和治疗后,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血液学以检测骨期造血功能抑制程度。应进行适当的实验室和放射学研究以调查发热不良反应。应定期对肾和肝功能进行检测。 4、本品对于骨髓造血功能的抑制基本上是剂量依赖性和可逆性的,可在1-2个月内逐渐恢复。如遇严重情况,应按有关治疗原则(如输注血液成分、给予抗生素)等妥善处理。 5、治疗的第一个月,大约2/3的患者(131/196)因使用本品而出现发热(131/196)。总的来说,47%(131/196)的患者同时出现中性白细胞减少(131/196)和发热,其中62位(131/196)为严重中性白细胞减少患者(131/196)。由于发热大多发生于中性白细胞减少患者,治疗的第一个月应紧密监测这类患者并根据经验进行抗生素治疗。虽然69%的患者出现发热,但不到1/3的发热副作用由感染引起。已知本品具有骨髄抑制作用,医生应权衡感染期患者使用本品的危险和利益。 6、目前尚无足够数据显示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剂量。大剂量使用本品的患者有急性肾功能损伤的报道。本品应慎用于骨髓、免疫及肝、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怀疑有肾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也应慎用本品。 7、其他血液恶性肿瘤患者经本品治疗后很少有肿瘤溶解综合症的报道。 8、在剂量爬坡研究中最高剂量组(大约为推荐用量的4倍)观察到外周轴索多发性神经病,患者并未接受环孢菌素或全身放疗治疗,但一般按推荐的标准剂量方案给药,很少出现严重的神经毒性。 9、本品不得以含有葡萄糖的注射液作为稀释剂,因葡萄糖可以促进克拉屈滨的分解。本品的输液中不得随意加入其他药物。 10、由于本品为潜在的细胞毒药物,因此处理、配置和使用本品时都应加以注意。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的结果表明,本品可致胚胎死亡或发生畸变。除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之外,不得将本品用于孕妇。建议育龄妇女避免怀孕。尚未确知本品是否可随乳汁分泌。因为许多药物都会经乳汁排泄,并且克拉屈滨存在潜在对胎儿的危害。哺乳期妇女如需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12、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充分确定。 13、老年用药:因为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的65岁以上人群,尚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青人不同。老年患者对本品的骨髄抑制和肾脏毒性等比较敏感,应谨慎用药。 14、药物过量:给药过量可以引起不可逆性神经损害(下半身或四肢轻瘫)、急性肾损害(肾功能衰竭)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等毒性反应。发生本品中毒时应立即停药,采取适当的支持治疗措施。尚不明确是否可用血液透析法以除去体内药物。无特异性解毒药。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