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福辛普利钠
【商用名称】: 福辛普利钠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福辛普利钠。
【功能主治】: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用量如下: 1、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为一次1片(10mg),一日1次。剂量范围为一次1-4片(10-40mg),一日1次,与进餐无关。约4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一日40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单用本品不能充分控制血压,可加用利尿剂。 2、同时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在开始用本品前,利尿剂最好停服几天以减少血压过度下降的危险。如果经约4周的观察期后,血压不能被充分控制,可以恢复用利尿剂治疗。另一种选择是,如果不能停服利尿剂,则在给予本品初始剂量10mg时,应严密观察几个小时,直至血压稳定为止。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尽管服用本品后血压显著降低,但在4小时至24小时之间能维持平均脑血流量。 3、心力衰竭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一日1次,一次1片(10mg),并作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果患者能很好耐受,则可逐渐增量至一次4片(40mg),一日1次。即使在初始剂量后出现低血压,也应继续谨慎地增加剂量,并有效地处理低血压症状。本品应与利尿剂合用。 4、心力衰竭的高危患者:以下患者应在医院开始治疗:严重心功能不全的患者(NYHAIV级);对首剂低血压有特殊危险的患者,如:接受多种或高剂量利尿剂的患者(如>80mg速尿),血容量减少,血钠过少,已有低血压(收缩压<90mmHg)的患者,以及患不稳定性心功能不全和接受高剂量血管扩张剂治疗的患者。 5、老年人及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无需降低剂量。
【药品相互作用】: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系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在体内转变成具有药理活性的福辛普利拉,后者能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降低血管紧张素Ⅱ和醛固酮的浓度,使外周血管扩张,血管阻力降低,而产生降压效应。
【注意事项】: 1、低血压: (1)与所有的ACE抑制剂相同,可能观察到低血压反应。如果发生低血压,一般在首次剂量时发生,对大多数病例,病人躺下后症状即可减轻,一旦病人血压稳定,暂时的低血压偶发事件不作为继续治疗的禁忌症。 (2)与其他ACE抑制剂相同,有血压过分下降危险的病人,有时伴肾功能不全,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肾透析以及任何病因引起的水分和(或)盐耗竭的病人。对于存在以上任何一种危险因素的病人,在给予本品治疗前必须谨慎地停止或减少利尿药的剂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有充足的体液,这些高危病人的治疗,开始时应该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进行,进行密切的随访,特别在恢复使用和增加利尿药或本品的剂量更应如此。 2、肾功能损伤:已患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特别是肾动脉狭窄)和任何原因引起的水或盐耗竭的患者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增加发生肾功能障碍指征的危险,包括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肌酐和钾升高、蛋白尿、尿容量改变(包括尿过少/无尿)和尿分析结果异常。此时,利尿药和(或)本品的剂量应减少或停止使用。 3、类过敏症样反应:近来临床观察显示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在用高流量透析膜(如AN69)进行血液透析时有较高的类过敏反应发生率。因此,应该避免这类联合治疗。在用硫酸聚糖吸收分离LDL时,也观察到类似的反应。据记录在脱敏治疗中(膜翅目毒素),与其它ACE抑制剂一样也有少数类过敏症样反应的例子。 4、特异反应:已观察到用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会出现血管性水肿,包括肢体、脸、唇、粘膜、舌、声门或喉。如治疗中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治疗。 5、肝功能:据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极少数潜在的胆汁性黄疸和肝细胞损害的致死病例。出现黄疸或肝酶明显升高的患者应该停止用ACE抑制剂治疗。 6、高钾血症: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对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和合并应用保钾利尿药、补钾剂和(或)含钾盐制剂的患者均有发展为高钾血症的危险。 7、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偶有报道ACE抑制剂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和骨髓抑制,常见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特别当患者患有胶原性血管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硬皮病。对这类患者应该监测白细胞数。 8、手术/麻醉:ACE抑制剂可能增强麻醉药和镇痛药的降血压作用。进行手术/麻醉同时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如发生低血压,一般可以用静脉补液予以纠正。 9、治疗前肾功能的检测:对高血压患者的评价应包括开始治疗前及治疗中对肾功能的检测。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在妊娠中、晚期应用可致胎儿损害,甚至死亡。另外福辛普利拉可分布入乳汁,故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禁用。 11、儿童用药:对小儿用药的研究尚不充分。在新生儿和婴儿,有引起少尿和精神异常的危险,可能与本品引起血压降低后肾与脑缺血有关。 12、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不需减量。 13、药物过量:未见本品在人体中过量的报道,但其过量最普通的表现可能是低血压。本品难以通过血液和腹膜透析从体内排除。本品过量时,可通过扩容来纠正低血压。
【不良反应】: 对本品或其它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