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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尼地平

西尼地平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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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钙通道阻滞剂。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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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尼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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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西尼地平
西尼地平
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尼地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生产企业

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079

国药准字H310229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钙通道阻滞剂。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高血压;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成年人的初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1次,早饭后服用。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次10mg,每日1次,早饭后服用。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禁用。 2、怀孕妇女禁用。 3、由于会引起血压过低等症状,故高空作业,驾驶机动车及操作机器工作时应禁用。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成分

本品为钙通道阻滞剂。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高血压;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西尼地平的不良反应表现为: 1、泌尿系统:尿频、尿酸、肌酸、尿素氮上升、尿蛋白阳性。 2、神经系统:头痛、头昏、眩晕、肩肌肉僵硬感、头晕、发困、失眠、手颤动、健忘。 3、过敏:药疹、红肿和瘙痒。 4、循环系统:面色潮红、心悸、燥热、心电图异常(ST段减低、T波逆转)、低血压、胸痛、心率加快、性障碍、畏寒、期外收缩。 5、消化系统:AST(GOT)、ALT(GPT)、r-GTP上升等肝功能异常或黄疸、腹胀、呕吐、腹痛、便秘、口渴。 6、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白细胞数、嗜中性白细胞异常,红细胞、红细胞比容、嗜酸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异常。 7、其他:浮肿、疲倦、血清胆固醇上升、血清K和P的异常,腓肠肌痉挛、眼部干燥、充血,味觉异常、尿糖阳性、空腹时血糖、总蛋白、血清Ca和CRP异常。 若出现上述异常,请立即停止服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注意事项

1、老年患者使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药物的治疗反应。 2、地高辛合用时,应密切注意地高辛的毒性反应。 3、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西尼地平时,血浆西尼地平的浓度会增加,故应慎用。 4、西尼地平在肝脏中代谢,故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应注意: (1)抑制CYP3A4同工酶的药物,如:西咪替丁、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和氟西汀。 (2)CYP3A4同工酶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和利福平。 (3)需CYP3A4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 (4)抑制或诱导CYP2C19同工酶的药物。 (5)需CYP2C19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S-美芬妥英和奥美拉唑。 5、葡萄汁可增加西尼地平的血药浓度,故两者不能合用。 6、育龄妇女治疗期间应采取避孕措施。 7、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8、对下述情况时不推荐使用钙拮抗剂: (1)不稳定型心绞痛。 (2)1个月内曾发生过心肌梗塞。 (3)左室流出道梗阻。 (4)未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9、对钙拮抗剂有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史者慎用。 10、治疗开始、用药剂量增加,能够加剧咽痛的症状。 11、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2、β-阻滞剂联合用药时慎用,特别是患有左心室功能不全者。 13、芬太尼麻醉时,建议术前36小时停止服用硝苯吡啶,及其它二氢吡啶类衍生物。 14、突然停止给予钙拮抗剂可能引起病情恶化,故需要停药时应逐渐减量,并充分观察症状后停药,用量减至5mg时请使用其他药物。停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15、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不推荐儿童应用本品。 16、老年患者用药:高龄患者不能过度降压,故对高龄患者使用时开始采用低剂量给药(如:5mg),经充分观察后,慎重给药。 17、孕妇及哺乳期用药:妊娠妇女禁止使用(动物实验显示对胎儿有毒性并可引起流产)。因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无法避免则应终止哺乳。 1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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