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出炉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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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我国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规划》提到,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十四五”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增龄伴随的认知、运动、感官功能下降以及营养、心理等健康问题日益突出,78%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失能老年人数量将持续增加。相比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与健康老龄化相关的机构、队伍、服务和政策支持不足。

对此,《规划》指出,要坚持健康优先,全程服务;需求导向,优质发展;政府主导,全民行动及公平可及,共建共享四大基本原则,从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出发,以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的基本需求、兼顾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为目的,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大力推进老龄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发展和维护老年人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内在能力,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

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 《规划》提出7项工作指标

“十四五”时期,低龄老年人比重增加,老年人受教育水平提高,健康需求日益旺盛,健康产品和服务消费能力不断增强。

为此,《规划》提出7项工作指标并指明了“十四五”时期健康老龄化规划的发展目标,即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增加,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不断加强,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老年人享有健康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提高。

居家社区机构健康服务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断增加,供需均衡程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持续改善。

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看病就医服务流程不断优化,老年人就医体验不断改善,有利于老年人“就近就便”就医的环境基本建立。

老年健康保障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产业有序发展,老年健康产品市场提质扩容。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设一批百姓住得起的医养结合机构

为了实现上述发展目标,《规划》提出9项任务,一是强化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二是完善身心健康并重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三是以连续性服务为重点,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四是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五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六是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七是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八是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九是促进健康老龄化的科技和产业发展。

《规划》明确,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培训老年医学科医师不低于2万人,培训老年护理专业护士不低于1万人,每名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安宁疗护试点地区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医护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

同时,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建设一批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集团化、连锁化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资源富余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支持社区、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喘息”服务,组织协调志愿者对居家失能老年人开展照护服务。

《规划》指出,还将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老年人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保险产品。推进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在老年人就医服务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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