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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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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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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阿托伐他汀钙片
阿托伐他汀钙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精氨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生产企业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1635

国药准字H199902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精氨酸片: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 2、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内滴完。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以上滴完或遵医嘱。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3、爆发性肝衰歇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禁忌

成分

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盐酸精氨酸片: 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 3、静滴过快,可引起流涎、面部潮红及呕吐等。 4、有报道肝肾功能不良或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可引起高钾血症。 5、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肢体麻木和头痛、恶心、呕吐及局部静脉炎。静脉给予大剂量精氨酸可使外周血管扩张而引起低血压。

注意事项

盐酸精氨酸片/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宜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用药前请详细检查,如有封口松动、内有异物及玻璃瓶破损时切勿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6、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使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应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异物、封口松动、漏液、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等,切勿使用。 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贮存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7、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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