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致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和全身性的高纤维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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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苯酸、氯化钠。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甘草,广麝香,木香。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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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普正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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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07 |
国药准字Z2009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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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致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和全身性的高纤维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腹胀腹痛,纳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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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1-0.3g,成人常用量每天总量不超过0.6g。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0岁以下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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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副作用可能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以及皮疹等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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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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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致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和全身性的高纤维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腹胀腹痛,纳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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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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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塞)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合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副作用可能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以及皮疹等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