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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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 |
熟地黄、制何首乌、当归、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木瓜、羌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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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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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74 |
国药准字Z4402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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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
养血补肾,祛风生发。用于血虚引起的脱发,头皮发痒,头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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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成人口服,一次10mg,一日2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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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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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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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
养血补肾,祛风生发。用于血虚引起的脱发,头皮发痒,头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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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日本文献报道,在包含1287例受试者的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2.5%(32例)。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2例),22例出现实验室检查值异常。 1、严重不良反应: (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γ-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 2、与其他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 3、其它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理。 (1)过敏症状:皮疹、荨麻疹、瘙痒(不详)。 (2)血液:白细胞数增加(0.1-<0.5%);嗜酸性细胞数增加、白细胞数减少、红细胞数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0.1%);Hb减低(不详)。 (3)肝脏:AST(GOT)、ALT(GPT)、A1-Pг-GTP、总胆红素升高(0.1-<0.5%);LDH、TTT升高(<0.1%)。 (4)肾脏:尿蛋白异常(0.1-<0.5%);BUN升高(<0.1%)。 (5)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失眠、嗜睡(<0.1%);可逆性精神错乱、幻觉、眩晕(不详)。 (6)循环系统:心悸、发烧感、潮热(<0.1%)。 (7)消化系统:便秘(0.1-<0.5%);腹泻、大便硬结(<0.1%);恶心、呕吐、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不详)。 (8)其它:血清尿酸升高、C1升高(0.1-<0.5%);月经延迟、血钠升高、血钾减低(<0.1%);乳房女性化(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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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 3、透析患者慎用。 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除胃癌的可能性。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或怀疑妊娠的妇女,除非判断治疗上所获利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否则妊娠妇女不应服用本药物(妊娠中给药有关安全性尚未确立)。授乳期妇女,给药期间应停止授乳(动物试验发现拉呋替丁存在于乳汁中)。 6、儿童用药:对儿童有关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 7、老年用药:一般高龄者的生理机能减低,需注意用量、给药间隔期,在密切观察下慎重给药。 8、药物过量:健康成人单次口服拉呋替丁160mg(Cmax1666ng/ml)及一次60mg,一日2次,共8日反复口服(Cmax804ng/ml),未见血压等变化。尚无相关药物过量资料。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3.本品宜饭后服用。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