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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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烷司琼。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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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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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16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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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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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 (1)2岁以上儿童剂量0.1mg/kg,最高可达5mg/天。 (2)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可口服给药。 2、成人:成人推荐剂量为5毫克/天,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 (1)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可改为口服给药,于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用水送服。 (2)代谢不良者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3)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在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盐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5mg/天,共六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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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盐酸托烷司琼过敏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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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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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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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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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盐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 2、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昏、便秘、眩晕、疲劳和胃肠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 3、极少数病人可能出现一过性血压改变或过敏反应,前者无需特殊治疗,后者经抗过敏治疗后可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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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mg/天。 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 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本品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4、孕妇禁用。盐酸托烷司琼是否泌入人乳尚未证实,故用药患者不应授乳。 5、老年人应用无需调整剂量。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