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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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
银杏叶浸膏[含24%的银杏糖苷和6%的银杏苦内酯-白果内酯的银杏叶提取物(EGb761)]。本片剂的辅料中含有乳糖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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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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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509 |
注册证号H201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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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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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 2、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 (1)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 (2)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本品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连续5天;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 (3)用于预防或治疗手术后呕吐,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本品4mg,对于已出现术后呕吐,可缓慢静脉滴注本品4mg进行治疗。输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片(40mg),餐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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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罕见有消化道反应、皮肤反应、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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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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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资料,妊娠和哺乳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参见【注意事项】和【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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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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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头部和上腹部有温热感,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暂时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一般轻微,不需特殊处理偶有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心动过缓等罕见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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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说明中所涉及的剂量均以昂丹司琼计。 2、肾衰竭病人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给药途径。 3、肝脏功能中度或严重衰竭病人,本品在体内消除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天不应超过8mg。 4、在化疗前可以静脉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钠,以缓解病人的不适症。 5、不宜用于心功能不全病人。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力衰竭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