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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霉素钠

利福霉素钠

处方药 医保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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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霉素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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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福霉素钠
利福霉素钠
卡培他滨片
卡培他滨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福霉素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生产企业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865

国药准字H202035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静脉滴注: (1)成人:一般感染一次500m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000m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过快。 (2)小儿:用量为一日10-30mg/kg体重,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推注:成人:一次500mg,一日2-3次。缓慢推注。

培他滨片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具体看内部说明。

副作用

1、有肝病或肝损害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药理作用

1、滴注过快可出现暂时性巩膜或皮肤黄染;肌肉注射可引起局部疼痛,有时出现硬皮、肿块。 2、少数病人可出现一过性肝脏损害、黄疸及肾损害。 3、其他不良反应有恶心、食欲不振及眩晕,偶见耳鸣及听力下降、过敏性皮炎等。

注意事项

1、长期应用本品,可见ALT轻度增高,停药后一般可自行恢复。 2、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免药物析出。 3、用药后病人尿液呈红色,属于正常现象。 4、与异烟肼合用,对结核菌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对肝毒性亦增加。 5、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肝功能不全、胆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应用本品应适当减量。 9、药物过量:利福霉素使用过量后不能经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清除。

1. 严格按照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5.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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