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肠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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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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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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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62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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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肠道感染。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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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以新霉素计),一日4次。肝性脑病的辅助治疗,一次0.5-1g,每6小时1次,疗程5-6天。结肠手术前准备,每小时0.5g,连用4次,继以每4小时0.5g,共24小时。 2、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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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新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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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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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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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肠道感染。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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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引起食欲不振、恶心、腹泻等,但长期应用(10周以上)不影响维生素K的合成。 2、较少发现听力减退、耳呜或耳部饱满感;头昏或步履不稳;尿量或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极度口渴。 3、偶可引起肠粘膜萎缩而导致吸收不良综合征及脂肪性腹泻,甚至伪膜性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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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仍宜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溃疡性结肠炎及有口腔牙病患者(新霉素可引起口腔刺激或疼痛)。 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患者尤其伴有肾功能减退或同服其他耳毒性或肾毒性药物者仍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