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用于肠阿米巴病的治疗,对肠外阿米巴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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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巴龙霉素。 |
柴胡、茵陈、板蓝根、绿豆、五味子、猪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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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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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937 |
国药准字Z1302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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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肠阿米巴病的治疗,对肠外阿米巴病无效。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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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肠阿米巴病:成人一次0.5g,一日3次,共7日。儿童一日30mg/kg,分3次服用。 2、隐孢子虫病:成人一次0.5-0.75g,一日3次。 3、结肠手术前准备及肝昏迷患者:成人一次1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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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巴龙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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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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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主要用于肠阿米巴病的治疗,对肠外阿米巴病无效。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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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可引起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偶可引起吸收不良综合征。长期口服可引起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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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宜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及溃疡性结肠炎患者。 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患者,尤其伴有肾功能减退或同服其他耳毒性或肾毒性药物者,尤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