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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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氯普胺。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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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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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089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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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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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静脉注射。 1、成人,一次10-20mg,一日剂量不超过0.5mg/kg。 2、小儿,6岁以下每次0.1mg/kg,6-14岁一次2.5-5mg。 3、肾功能不全者,剂量减半。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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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不能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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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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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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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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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注射给药可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5、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可用苯海索等抗胆碱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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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晕动病所致呕吐无效。 2、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4、静脉注射甲氧氯普胺须慢,1-2分钟注完,快速给药可出现燥动不安,随即进入昏睡状态。 5、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6、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