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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美他环素

盐酸美他环素

处方药 医保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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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美他环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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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美他环素
盐酸美他环素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美他环素。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814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成人口服每12小时300mg,8岁以上小儿口服每12小时按体重5mg/kg。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 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 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 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 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 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9、儿童用药: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剂量宜适当调整。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需慎用。 11、药物过量: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应予以催吐、洗胃及大量饮水、补液等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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