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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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甜菊素,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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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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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48 |
国药准字H200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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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用于缓解因各种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周身酸痛、咯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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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一日4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儿童按体重一次6....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片,每4~6小时一次,每24小时不可超过4次。6~12岁儿童用量减半,用药不超过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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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1对本品中成份过敏者禁用。2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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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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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3个月内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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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用于缓解因各种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周身酸痛、咯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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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对不产青霉素酶和产青霉素酶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厌氧革兰阳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呈现耐药。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本品对淋球菌有一定作用,对产酶淋球菌也具活性;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活性较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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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器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老年人、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哮喘、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痰量多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