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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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25mg。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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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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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568 |
国药准字H20055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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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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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毫升)4,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毫升)5,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毫升)8,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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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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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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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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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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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都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甲氧苄啶属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的叶酸代谢。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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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