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软坚止痒。用于减轻和辅助治疗烧烫伤创面愈合后的瘢痕增生。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当归、川芎、桃仁、红花、山慈菇、五倍子、苦参、乳香(制)、没药(制)、冰片、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曲松钠,其化学名为[6R[6α,7β(Z)]]-3-[[(1,2,5,6-四氢-2-甲基-5,6-二氧代-1,2,4-三嗪-3-基)硫代]甲基]-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氨基)乙酰基]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二钠盐三倍半水合物。 |
|
生产企业 |
威海人生药业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68 |
国药准字H200430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软坚止痒。用于减轻和辅助治疗烧烫伤创面愈合后的瘢痕增生。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致病菌引起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如急性中耳炎)、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如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也可用于术前预防感染。 |
|
用法用量 |
外用。深Ⅱ度烧烫伤创面已愈合瘢痕尚未形成、或瘢痕形成初期,按下述方法使用:涂药前先用温水洗净患处,擦干,将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即形成药膜,次日揭去药膜。一日1次,5个月为一疗程。每次涂药面积不得超过患者表面积的8%。 |
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1.肌内注射溶液的配制:以3.6ml灭菌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1%盐酸利多卡因加入1g瓶装中,制成每1ml含250mg头孢曲松的溶液。2.静脉给药溶液的配制:将9.6ml前述稀释液(除利多卡因外)加入1g瓶装中,制成每1ml含100mg头孢曲松的溶液,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稀释后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肌内或静脉给药,每24小时1~2g或每12小时0.5~1g。最高剂量一日4g。疗程7~14日。小儿常用量静脉给药,按体重一日20~80mg。 |
|
副作用 |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2.孕妇忌用。3.婴幼儿忌用。4.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5.酒精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头孢曲松可将胆红素从血清白蛋白上置换下来,患有高胆红素血症的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可能发展成核黄疸,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使用20倍人用剂量进行小鼠及人鼠生殖毒性试验未出现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尚未在怀孕妇女中进行充分良好对照的临床试验。因为动物试验结果不能完全反映人体毒性,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在确实必要时才用。 老人注意事项: 除非老年患者虚弱、营养不良或有重度肾功能损害时,一般按成人推荐剂量给药,无需变更。 |
|
成分 |
活血化瘀,软坚止痒。用于减轻和辅助治疗烧烫伤创面愈合后的瘢痕增生。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致病菌引起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如急性中耳炎)、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如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也可用于术前预防感染。 |
|
药理作用 |
本品有皮疹、瘙痒、水疱等病例报告。 |
本品为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肠杆菌科细菌有强大活性。对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氟劳地枸橼酸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普鲁威登菌属和沙雷菌属的MIC90介于0.12~0.25mg/L之间。阴沟肠杆菌、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差。对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和脑膜炎奈瑟菌有较强抗菌作用,对溶血性链球菌和肺炎球菌亦有良好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MIC为2~4mg/L。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对本品耐药。多数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本品适用于创面已愈合者。3.本品为烧烫伤创面愈合后瘢痕增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4.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5.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6.瘢痕表面涂药时,药膜要达到一定的厚度(0.3毫米以上),涂膜范围要超出瘢痕面积。7.发生在非暴露部位、关节活动部位的疤痕,表面涂药、待药成膜不黏手时,外敷纱布固定或用绷带包扎固定,防止因摩擦或活动时药膜脱落。包扎瘢痕处可2~3天更换涂膜一次。8.早期疤痕用药治疗,痛、痒、紧缩症状减轻时,活动量应由少逐渐增加。禁止早期瘢痕用药当天大量活动,以免水疱发生。9.揭药时应该轻轻将药膜从边缘揭起取下,重新涂药。禁忌瘢痕局部用力反复摩擦,以免发生水疱。10.有出血倾向者、经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1.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12.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5.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7.本品的保存温度为25°C以下。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