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呼吸道感染:肺毒性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消化道感染:急慢性结肠炎、肠胃炎、急性痢疾、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泌尿系统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儿童急性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婴幼儿肺炎、病毒性肠炎、腮腺炎及各种病因引起的高热;其它:带状疱疹、疱疹性咽喉炎、病毒性心肌炎、中耳炎、慢性鼻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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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炎琥宁。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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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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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35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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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呼吸道感染:肺毒性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消化道感染:急慢性结肠炎、肠胃炎、急性痢疾、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泌尿系统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儿童急性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婴幼儿肺炎、病毒性肠炎、腮腺炎及各种病因引起的高热;其它:带状疱疹、疱疹性咽喉炎、病毒性心肌炎、中耳炎、慢性鼻炎、鼻窦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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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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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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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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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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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呼吸道感染:肺毒性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消化道感染:急慢性结肠炎、肠胃炎、急性痢疾、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泌尿系统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儿童急性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婴幼儿肺炎、病毒性肠炎、腮腺炎及各种病因引起的高热;其它:带状疱疹、疱疹性咽喉炎、病毒性心肌炎、中耳炎、慢性鼻炎、鼻窦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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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关于炎琥宁临床应用文献报道较少,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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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