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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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玄参,百部,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碳酸钙,明胶,滑石粉,色素,,川蜡 |
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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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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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666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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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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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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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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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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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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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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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