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微循环障碍药。(1)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症的对症治疗如:头晕、耳鸣和眩晕;(2)偏头痛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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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E)-1-[双(4-氟苯基)甲基]-4-2(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本品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50微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Avicel RC 591)、无水葡萄糖、聚山梨酯80、苯扎氯铵、苯乙醇、稀盐酸、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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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Dr. kade Pharmazeut Fabrik G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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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105 |
注册证号H2012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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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微循环障碍药。(1)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症的对症治疗如:头晕、耳鸣和眩晕;(2)偏头痛的防治。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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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1)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mg,65岁以上患者每晚5mg。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他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病人对此药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2)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 |
鼻腔喷入给药。成年人一次每鼻孔2揿,一日2次,也可一次每鼻孔1揿(50微克),一日3-4次,一日总量不可超过8揿(400微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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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急性脑出血性疾病及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禁用。2、有抑郁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他锥体外系疾患者禁用。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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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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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微循环障碍药。(1)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症的对症治疗如:头晕、耳鸣和眩晕;(2)偏头痛的防治。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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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均属一过性。2、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3、少见的不良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其他: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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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治疗两个月后症状仍无改善者,则应视为患者对此药无反应,应停药。2、如用药后出现抑郁、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症状缓解后酌情降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3、肝功能不全者慎用。4、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
1.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本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