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苍耳子、辛夷、金银花、茜草、野菊花。 |
|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2202425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祛风宣肺,清热解毒,通窍止痛。用于鼻塞鼻渊,通气不畅,流涕黄浊,嗅觉不灵,头痛,眉棱骨病。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祛风宣肺,清热解毒,通窍止痛。用于鼻塞鼻渊,通气不畅,流涕黄浊,嗅觉不灵,头痛,眉棱骨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辛辣、鱼腥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