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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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其化学名称为:1H-吡唑并[3,4-d]嘧啶-4醇。分子式:C5H4N4O分子量:136.11 |
熟地黄、淫羊藿、补骨脂,骨碎朴、续断、桑寄生、狗脊、乳香(醋炙)、没药(醋炙)、鸡血藤、独活、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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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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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455 |
国药准字Z2008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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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气滞血瘀,经络痹阻所致的退行性骨关节病,腰肌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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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一次50mg,一日1~2次,每周可递增50~100mg,至一日200~300mg,分2~3次服。每2周测血和尿尿酸水平,如已达正常水平,则不再增量,如仍高可再递增。但一日最大量不得大于600mg。儿童治疗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常用量:6岁以内每次50mg,一日1~3次;6~10岁,一次100mg,一日1~3次。剂量可酌情调整。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疗程为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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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和明显血细胞低下者禁用。 |
偶见个别病例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偶有轻度恶心、胃痛等胃肠道反应、胸闷、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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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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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气滞血瘀,经络痹阻所致的退行性骨关节病,腰肌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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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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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2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3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4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结石及不宜用促尿酸排出药者;5本品必须由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至有效量维持正常血尿酸和尿尿酸水平,以后逐渐减量,用最小有效量维持较长时间;6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7用药前及用药期间要定期检 |
1.肝功能异常者慎用,定期检查肝功能。 2.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尚无临床研究资料。 3.30天为一疗程,目前尚无长期服用的临床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