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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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其化学名称为:1H-吡唑并[3,4-d]嘧啶-4醇。分子式:C5H4N4O分子量:136.11 |
以健康猪或胎牛四肢骨提取物骨肽粉制成的片剂,骨肽片每片含多肽类物质不低于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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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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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455 |
国药准字H320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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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用于骨性关节炎;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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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一次50mg,一日1~2次,每周可递增50~100mg,至一日200~300mg,分2~3次服。每2周测血和尿尿酸水平,如已达正常水平,则不再增量,如仍高可再递增。但一日最大量不得大于600mg。儿童治疗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常用量:6岁以内每次50mg,一日1~3次;6~10岁,一次100mg,一日1~3次。剂量可酌情调整。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15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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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和明显血细胞低下者禁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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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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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安全有效。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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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用于骨性关节炎;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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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本品具有调节骨代谢,刺激成骨细胞增殖,促进新骨形成,以及调节钙、磷代谢,增加骨钙沉积,防治骨质疏松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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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2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3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4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结石及不宜用促尿酸排出药者;5本品必须由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至有效量维持正常血尿酸和尿尿酸水平,以后逐渐减量,用最小有效量维持较长时间;6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7用药前及用药期间要定期检 |
1.避免与氨基酸类药物,碱类药物同时使用。2.当药品状况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