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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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羟丙甲纤维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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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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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10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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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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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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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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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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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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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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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黏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黏弹性物质(主要是黏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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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