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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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 |
奥硝唑。化学名称:1-(3-氯-2-羟丙基)-2-甲基-5-硝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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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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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42 |
国药准字H2003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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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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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1.滴虫病: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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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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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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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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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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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