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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西平片

卡马西平片

处方药 医保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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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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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西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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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卡马西平片
卡马西平片
汉防己甲素片
汉防己甲素片
主要成分

卡马西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汉防己甲素化学名称:汉防己甲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38H47N2O6分子量:622.722

生产企业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1018

国药准字H330220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Ⅰ、Ⅱ、Ⅲ期及各期煤硅肺。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2.小儿常用量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口服。抗风湿及镇痛:每次20毫克~40毫克,一日3次。抗肺癌:每次40毫克~60毫克,一日3次。抗硅肺:每次60~100毫克,一日3次,服用6天,停药1天,疗程3个月。

副作用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1.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能引起小鼠精子畸形率及微核率增高,有致突变作用,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Ⅰ、Ⅱ、Ⅲ期及各期煤硅肺。

药理作用

1.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幻视),过敏性肝炎,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曾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痫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1.本品通过降低过氧化物释放和吞噬细胞的活性而起到镇痛作用;还能通过抑制肿瘤耐药细胞表面P-糖蛋白的过度表达功能,增加化疗药物在肿瘤细胞内的积聚,增强肿瘤细胞对化疗药物的敏感性。汉防已甲素可使硅肺胶原纤维松散、降解,脂类减少,微管结构消失、解聚,前胶原转化受阻,在间隙内出现新的细胞。 2.本品最小致死量:蟾蜍前淋巴囊注射时为1000毫克/kg~1200毫克/kg;小鼠腹腔注射时为700毫克/kg~800毫克/kg;家兔注射时为40毫克/kg~42毫克/kg。汉防己甲素可引起小鼠精子畸形率及微核率增高,对姐妹染色单体交换频率影响不大。

注意事项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痫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痫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服药期间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心电图等。肝、肾等器质性病变者慎用或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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