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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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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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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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533 |
国药准字Z20025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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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外感风热、痰热内蕴引起的发热咳嗽、痰多气喘、咽喉肿痛、面赤口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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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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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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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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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外感风热、痰热内蕴引起的发热咳嗽、痰多气喘、咽喉肿痛、面赤口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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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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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