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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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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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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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523 |
国药准字H20057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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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用于各种疾病所导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及外科术后或恶性肿瘤的营养补充治疗。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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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每次1~2粒,每日2次;小儿每日1~3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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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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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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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去胎儿循环,文献中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儿童用药:小儿每日1~3粒,或遵医嘱,促进儿童生长发育。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无需做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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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用于各种疾病所导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及外科术后或恶性肿瘤的营养补充治疗。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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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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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服用期间不宜饮酒;4.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