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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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盐酸萘甲唑林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1毫克。辅料为:玻璃酸钠、薄荷脑、硼酸、苯扎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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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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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41 |
国药准字H20065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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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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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10~20毫升,1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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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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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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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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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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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4.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7.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