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查看说明书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金银花糖浆
金银花糖浆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金银花、忍冬藤。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10

国药准字Z200552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多、目赤肿痛、痈肿疮毒

用法用量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多、目赤肿痛、痈肿疮毒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