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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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酒大黄﹑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石膏﹑旋覆花﹑栀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ml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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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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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358 |
国药准字J2018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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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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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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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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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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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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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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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粘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