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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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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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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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966 |
国药准字H2004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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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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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1、治疗乙肝:将本品0.6g用注射用水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2、用于升白:每日二次,每次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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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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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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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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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一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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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