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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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8毫升含盐酸萘甲唑林0.1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6毫克、维生素B12,0.8毫克。辅料为甘油、葡萄糖、氢氧化钠、度米芬、注射用水。 |
头孢克洛,化学名为3-氯-7-D-(2-苯基甘氨酰胺基)--3-头孢烯-4-羧酸-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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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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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363 |
国药准字H1098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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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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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成人常用量为250mg,每8hr口服1次。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的疗程为10日。对于严重感染(如肺炎)或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大1倍。最大日用量不得超过4g。治疗男性和女性的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给予3g的单剂量,并联用丙磺舒1g。儿童常用量为20mg/kg体重/日,分次口服,每8hr一次。对于支气管炎和肺炎,剂量为30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对于严重感染、中耳炎和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推荐服用40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最大剂量为1g/日。肾功能不全者剂量通常不变。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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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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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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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科使用:一个月内的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此项。参照“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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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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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加重充血、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点状角膜炎,流泪,眼内压升高。 2.全身反应:极少数患者可能有晕眩,头痛,恶心,多汗,焦躁,思睡,虚弱,血压升高,心律不齐,高血糖等。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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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3.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高血压和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7.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跟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病人。长期使用头孢克罗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如果治疗期间发生重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可呈直接阳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慎用。致癌、致畸性及对生育能力的影响没有进行研究以测定致癌性或致突变性的可能性。多次生殖研究显示,本药没有使生育力受损害的证据。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多次生殖研究结果表明,没有危及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对孕妇仍无适当的、很好的对照研究。所以除非急需,孕妇是不宜使用本品的。本药对分娩的影响尚未清楚。哺乳妇女1次口服500mg后,在母乳中测出少量的头孢克罗,但对乳婴的作用未知。给哺乳妇女服用头孢克罗要谨慎。对儿童的影响1个月内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