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对于分娩时未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孕妇,单用本药即可预防hiv-1的母婴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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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奈韦拉平。其化学名为11-环丙基-5,11-二氢-4-甲基-6氢-二吡啶并[3,2-b:2,3-e][1,4]二氮杂-6-酮。 |
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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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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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08 |
H2011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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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对于分娩时未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孕妇,单用本药即可预防hiv-1的母婴传播。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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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导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
口服,将袋内散剂溶于200~250ml水中后服用。每次1袋,每天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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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由于严重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本药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本药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超过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应用本药后迅速复发肝功不正常的患者禁用。 |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有报道腹胀感。-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和水肿。特殊病例有报道过敏性休克。在中国进行的106例受试者临床研究中,认为与可能用药相关的临床检验指标的变化有:1例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2例出现TBIL的升高。如使用本品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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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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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对于分娩时未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孕妇,单用本药即可预防hiv-1的母婴传播。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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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除皮疹和肝功能异常外,与奈韦拉平治疗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疲劳、发热、头痛、嗜睡、呕吐、腹泻、腹痛和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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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奈韦拉平片治疗后的初始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控检查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
对于身体虚弱的老年人,建议在医疗监控下服用该药品。由于服用该药品引起的连续性腹泻可能会极大地扰乱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的吸收。该药品含有聚乙二醇。对于含有聚乙二醇的药品,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水肿)的报道。特殊病例有过敏性休克报道。因此,建议不要给有可能对聚乙二醇过敏的患者服用该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