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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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是从中国尖吻蝮蛇属毒蛇液中分离得到的酶性止血剂。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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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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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1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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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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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作静注、肌注、外用给药。术前预防出血:术前半小时肌注1单位,或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若认为术后可能出血时,则在术后24小时肌注1单位。消化道、肺、肾、癌肿、肝病等出血:静注或肌注1~2单位,然后每24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停止为止。妇科月经出血过多:每日肌注1单位,通常使用三天即可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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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血栓或栓塞史者以及DIC导致的出血时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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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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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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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荨麻疹、焦虑、发汗、低血压及心率减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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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缺少凝血因子的出血,本品只能用作辅助治疗。(2)在纤维蛋白分解物过多时,纤维蛋白的聚合作用被延缓,可将抗纤溶酶药物与本品合用。(3)用于新生儿出血,与维生素K合用作用不详。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