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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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阿卡波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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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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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73 |
国药准字H2002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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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 |
可用于胰岛素依赖型或非胰岛素依赖型的糖尿病,亦可与其他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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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个性化给药。 1.用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粒(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 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粒(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一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一次4粒(5mg/1000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良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降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粒,与早晚饭同服。 4.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粒(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5.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粒(10mg/2000mg)。 |
口服剂量需个体化,一般50~200mg/次,3次/日,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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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Ⅰ型糖尿病患者。 |
对阿卡波糖过敏者、18岁以下患者、怀孕及哺乳期妇女、有明显消化或吸收障碍的慢性功能紊乱者、因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情况(如Roemheid综合征、严重的疝气、肠梗阻和肠溃疡)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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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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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鉴于尚无本品对儿童和青春期少年的疗效和耐受性的足够资料,本品不应使用于18岁以下的患者。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因为无法得到有关本药在妊娠妇女中使用的资料,妊娠期妇女禁用。 2.哺乳期大鼠服用放射性标记的阿卡波糖后,在其乳汁中发现了少量的放射活性物质,在人类尚无类似的发现。即使如此,由于尚不能排除乳汁中阿卡波糖对婴儿的影响,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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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 |
可用于胰岛素依赖型或非胰岛素依赖型的糖尿病,亦可与其他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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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为一新型口服降血糖药,在肠道内竞争性抑制葡萄糖苷酶,可降低多糖及蔗糖分解生成葡萄糖,减少并延缓吸收,因此具有降低饭后高血糖和血浆胰岛素浓度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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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 (1)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 (2)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 (3)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 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 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 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 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 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 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 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 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
1.在使用高剂量时,个别病例可能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系升高,故在治疗开始的6~12月应考虑监测肝酶系的变化。 2.本品与磺脲类药物或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时,血糖浓度降到低血糖范围,则应适当减少磺脲类药物、二甲双胍或胰岛素的剂量;如果发生急性低血糖,应考虑到本品抑制蔗糖的分解,为此蔗糖不适于迅速缓解低血糖症状,而应该使用葡萄糖。 3.应避免与抗酸药、消胆胺、肠道吸附剂和消化酶制品同时服用,因为它们有可能降低本品的作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