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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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紫菀、百部、甘草、苦杏仁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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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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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14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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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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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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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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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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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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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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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