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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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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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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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44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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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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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1岁至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4岁至7岁每次10毫升,一日4次;8岁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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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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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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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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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具有解热、镇咳、平喘的作用。对祛痰亦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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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