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萘甲唑林硼酸硼砂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防腐剂适量水适量。 |
托吡卡胺 |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618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4-6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粘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3.罕见过敏反应。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本品性状发生呢个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