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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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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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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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209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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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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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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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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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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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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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