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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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氨甲环酸。 |
本品为尿促卵泡素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制得的无菌制剂。辅料为甘露醇、右旋糖酐、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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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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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564 |
国药准字H2005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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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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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在注射前可将粉末溶于氯化钠注射液中,为避免注射容量过大,可将本品5瓶溶于1ml的溶剂中。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 本品的治疗目的是产生单个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后使用HCG促使卵子释放。 本品可在一个疗程内每日注射,在有月经的患者,治疗应在月经周期的头七天内开始。 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节治疗方案。通常的治疗方案开始是每天注射FSH达75~150单位,如果必要的话,间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减少75单位,以获得适度的(而非过度)的反应,如果4周后治疗反应仍不佳,本周期的治疗就应停止。 如果反应适度,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24~48小时,应单次肌注剂量10,000单位的HCG,并建议患者在应用HCG的当天或第二天过性生活。 如果反应过度,就应停止治疗并不再使用HCG,在下一周期应用较前一周期剂量为低的治疗方案。 2、用于辅助生育技术超促排卵者。 超排卵女性的治疗方案包括在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每日应用150~225单位的本品,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50单位),继续治疗,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的24~48小时,单次注射剂量10,000单位的HCG以诱导卵泡的最终成熟。 现在已广泛应用GnRH激动剂的降调节(Down-regulation)来抑制内源性的LH峰并控制LH的水平,在通常的用药方案中,一般在激动剂治疗近两周后,开始应用本品,继续应用这两种药物,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举例说明,在头七天可肌注225单位的本品,根据卵巢的治疗反应调节此后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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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1.对本品以及任一成分过敏者。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3.卵巢、乳腺、子宫、下丘脑或垂体肿瘤。 4.尚未诊断明确的阴道出血。 5.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 6.与多囊卵巢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 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 8.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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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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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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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尿促卵泡素是从绝经期妇女尿中提取纯化而来,其活性成分是FSH,FSH具有促进卵泡募集与发育的作用。对于非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的妇女,尿促卵泡素能刺激卵巢卵泡发育。在缺少内源性LH峰的情况下,当监测结果显示卵泡已充分发育时,注射本品后应注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促进卵泡充分发育成熟和排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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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确认夫妇不育的诊断,并推定是否为适应症。 2.坚持应用所推荐的治疗剂量,并监测治疗方案以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在临床验证中,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率低于1%。 3.应用本品治疗过度的卵巢反应一般不诱发明显的不良反应,除非使用HCG来诱导排卵或已发生妊娠。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通常发生在应用HCG治疗或排卵后1~2周。 4.如果出现骨盆疼痛、腹胀等症状或卵巢增大,或雌激素测定或超声检查提示过度的雌激素反应,应中止本品的治疗,并不再接用HCG治疗,同时避免性交以防止发生卵巢的过度刺激。 5.可能出现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