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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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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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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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国药准字H1095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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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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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每日40~80mg(最高不超过0.12g),分2~4次口服,疗程4~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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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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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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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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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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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肿瘤细胞诱导分化剂,不仅能维持正常上皮细胞的分化作用,而且可使白血病细胞分化为具有正常表现型功能的血细胞,体外可抑制癌细胞增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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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1.服用本品后需监测肝功能、血脂; 2.不能与四环素及维生素A同时使用; 3.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