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的功效是预防性治疗稳定性心绞痛、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尔硫卓。其化学名称为顺-(+)-5-[(2-二甲氨基)乙基]-2-(4-甲氧基苯基)-3-乙酰氧基-2,3-二氢-1,5-苯并硫氮杂卓-4(5H)-酮盐酸盐。分子式为C22H26N2O4S.HCL;分子量为450.99。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盐(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
|
生产企业 |
广东百澳药业有限公司 |
Merck KGaA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37 |
注册证号H201006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预防性治疗稳定性心绞痛、高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粒。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 |
|
副作用 |
该产品禁用于以下病症的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窦房结功能障碍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左心室功能不全伴有肺瘀血的患者严重的心动过缓患者(每分钟≤40次)与丹曲林(肌松剂)同时输入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对于与抗心律失常药物和艾司洛尔合用(左心室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患者孕妇或怀疑妊娠的患者通常不可应用盐酸地尔硫卓低血压患者(收缩压小于90mmHg) |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宰分级的定义如下: 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 常见(发生串低于1/1O)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OOO)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 神经系统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 常见:眩晕、头痛。 不常见:抑郁、失眠。 罕见:多梦、幻觉。 眼部 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患者应注意)。 很罕见:结膜炎 耳和迷路系统 罕见:听觉损害。 心脏 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见: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 不常见:直立型低血压。 呼吸道 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无力、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2.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
成分 |
本品的功效是预防性治疗稳定性心绞痛、高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时需要停止用药)有:有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皮疹和乏力。之后常出现局部的单纯性红斑,风疹或其他异常的病症,脱屑性红斑,可能伴有发热,药物中止时以上症状即自动消失,或出现脉管炎,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急性全身性浓疱病,光敏感和齿龈增生。可出现血管扩张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如:头痛,身体不适,心悸,头晕,面色潮红和下肢水肿。这些症状与给药的剂量有关,主要由于该药的药理作用而引起的,普遍出现于老年患者中。以上症状表现为轻度而短暂。其他罕见的不良反应包括:①心血管系统:心绞痛,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Ⅰ、Ⅱ、Ⅲ度),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力衰竭,心电图异常,低血压,心悸,晕厥,心动过速,室性早搏;②神经系统:多梦,遗忘,抑郁,步态异常,幻觉,失眠,神经质,感觉异常,性格改变,嗜睡,震颤;③消化系统:厌食,胃肠道功能紊乱(消化不良,上腹痛,口干,恶心,便秘或腹泻),味觉障碍,口渴,呕吐,体重增加,碱性磷酸酶增加,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轻度升高;④皮肤:瘀点,搔痒,荨麻诊;⑤其他:弱视,衰弱,呼吸困难,鼻衄,眼激惹,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阳痿,肌痉挛,鼻充血,耳鸣,夜尿,多尿,骨关节能,脱发,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紫癜,视网膜病和血小板减少。在治疗初期阶段,极少数患者出现轻微而短暂的转氨酶增高,临床报道出现肝炎,但在治疗中止后可逆。极罕见椎体束外综合征和男子女性乳房。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减缓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3.本品最大降压效果常在14天后达到,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4.应用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