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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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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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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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459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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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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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剂量应个体化。 1.成人:开始1-2周,一次1.25mg(半片),一日2-3次。以后可加至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 2.儿童:按体重一次0.065mg/kg(但一次总量不应超过1.25mg),一日3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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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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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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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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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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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报告的有震颤、头痛、恶心、强直性痉挛、心动过速和心悸这些均为拟交感胺类药的作用特点,这些不良反应若出现,大多在开始用药1—2周内自然消失。 2.可能会发生皮疹和荨麻疹不良反应。 3.亦发现过睡眼失调和行为失调,如易激动、多动、坐立不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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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有手指震颤﹑头痛﹑心悸及胃肠道障碍,口服5mg时,手指震颤发生率可达20%-33%。 2.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 3.大剂量应用可使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发生酮症酸中毒。 4.长期应用可产生耐受性,疗效降低。 5.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血钾,当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药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增加低血钾症的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监测血清钾的浓度。运动员慎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