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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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工合成的胸腺五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甘草酸二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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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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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574 |
国药准字H2004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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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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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0.5mg/kg体重,每周三次,用药3~6周。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50mg剂量。注:(1)、试生产期间使用本品请遵医嘱。(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
口服,一次150mg(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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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
主要有钠差、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压升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必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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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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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婴儿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尚未确定,暂不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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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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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本品是中药甘草有效成分的第三代提取物,具有较强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该药在化学结构上与醛固酮环相似,可阻碍可的松与醛固酮的灭活,从而发挥类因醇样作用,但无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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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2)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测血压和血清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