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慢性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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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每瓶含胸腺肽α11.6mg,甘露醇14.4mg。 |
主要成分:齐多夫定,化学名称:3'-叠氮基-3'-脱氧胸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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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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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07 |
国药准字H2004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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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乙型肝炎。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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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前每瓶胸腺肽α1(1.6mg)以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立即皮下注射(不应作肌注或静注)。 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荐剂量: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给药6个月(共52针),其间不应间断。 临床试验提示胸腺肽α1与α干扰素联用可能比单用α干扰素或单用胸腺肽α1效果为好。如联用α干扰素,应参考α干扰素处方资料内的剂量和注意事项。一般胸腺肽α1在上午给药而α干扰素在晚上给药。 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4周(共8针),第一针应在给疫苗后立即皮下注射。 |
成人:如与其它抗逆转录酶病毒药联合使用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600mg,分次服用;若单独应用本品则推荐500mg/天或600mg/天,分次服用(在清醒时每4小时服100mg)。 儿童:推荐3个月至12岁儿童给药剂量为每6小时180mg/m2,不应超过每6小时200mg/m2。 新生儿给药:出生12小时后开始给药至6周龄,口服2mg/kg/6小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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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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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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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慢性乙型肝炎。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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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胸腺肽α1的耐受性良好。部分患者可有注射部位不适。慢性乙肝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ALT水平暂时波动至基础值两倍以上,此时通常应继续使用,除非有肝衰竭的症状和预兆出现。 |
本品为抗病毒药,在体外对逆转病毒包括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具有高度活性。在受病毒感染的细胞内被细胞胸苷激酶磷酸化为三磷酸齐多夫定,后者能选择性抑制HIV逆转酶,导致HIV链合成终止从而阻止HIV复制。 毒理作用 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大白鼠口服给药6个月试验,最大用量每日500mg/kg组出现贫血,但这时血浆中浓度相当于病人临床用量的100倍。猴服药3个月和6个月两组试验,每日34-300mg/kg组出现贫血,试验6个月时观察到骨髓变化及末梢血红细胞形态有轻微变异。 致癌、致突变及生殖力毒性 齐多夫定三个剂量给予小鼠和大鼠(每组小鼠、大鼠均60只),开始小鼠剂量30、60、120mg/kg/日,大鼠80、220、600mg/kg/日,在给药90天后,因小鼠出现贫血,剂量降低至20、30与40mg/kg/天。大鼠的高剂量组在91天后降至450mg/kg/天,在279天后降至300mg/k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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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用来治疗慢性乙肝时,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清ALT,白蛋白和胆红素应在治疗期间作定期评估,治疗完毕后应检测乙肝e抗原 (HBeAg),表面抗原HBsAg,HBV-DNA和ALT酶,亦应在治疗完毕后2、4和6个月检测,因为病人可能在治疗完毕后随访期内出现应答。 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如患者自行在医院外使用,应注意注射器具的消毒和处理。 |
对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血红蛋白水平;9.5g/dl的病人使用时应极度谨慎。由于严重贫血最常发生于治疗4-6周时,此时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治疗,故治疗过程中应经常作血细胞计数(至少每2周1次)。如发生粒细胞减少或贫血,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